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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的通知

2021-12-15 11:09  点击:[]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学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各部门需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要结合本部门教学任务和教师的专业特点,制定本部门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全面落实教师五年一周期的轮训制度,安排专业课教师每五年不少于六个月到企业、行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接收单位应符合实践锻炼工作内容所需条件,优先选择友好合作单位和部门的校外教学科研基地。计划应包括实践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单位类型、工作内容、预期目标等事项。

(二)各系(部)要在计划中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确定专人对实践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抓好过程管理及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汇报情况,对违反纪律的教师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各系(部)要在计划中制定考核要求。各系(部)可通过审查教师个人实践报告和实践接收单位的鉴定意见,结合回访、答辩、述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意见,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如教师派出实践计划有变动,应向人事处、教务处提交计划变动情况说明。

(五)请各系(部)于20211220日前将《2022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及《教师实践锻炼派出计划汇总表》由系(部)负责人签批后分别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明德楼412室)和教务处1+X证书试点管理办公室(励学楼21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白墨和刘雨欣企业邮箱。





人事处

教务处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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