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现将我院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的在职在编与合同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二、毕业时间、工作时间及认定职称级别:
全日制学历 (只能申报一次) |
从事本专业工作(含见习期) |
认定职称级别 |
本科 |
满一年(2018年以后毕业的) |
助理级 |
硕士研究生 |
满半年(2019年以后毕业的) |
助理级 |
满二年(2017年以后毕业的) |
中级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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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必须满足相应的继续教育要求学时 |
三、办理初次认定职称提交的材料:
(一)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事业单位人员和人事档案存放在呼市人才中心的申报人员须审核劳动合同原件);
(二)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并打印(审核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一律不予接收材料),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
(三)2寸照片3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与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张粘贴在“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首页照片粘贴处,一张粘贴在“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下角空白处;
(四)《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
四、申报安排
时 间:2021年11月26日
地 点:人事处专业技术管理科(明德楼412室)
电 话:0471-5251210
人事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