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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12-22 00:00  点击:[]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15〕3070号)《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下称“简章”)《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和报名程序要求,现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将在录取文件中确定。

(二) 选派规模:2016年全国选拔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9000名(各类项目选派办法和选派计划须查阅《简章》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sc.edu.cn))。

(三) 选派层次:1. 高级研究学者;2. 访问学者;3. 博士后;4.博士研究生;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 硕士研究生;7.联合培养硕士生;8.学士学位本科生;9.本科插班生。

(四)选派办法: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sc.edu.cn)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和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

(五)申请方式: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切记报名登录密码需自己保存好,便于下次修改使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填写单位意见。《单位推荐意见表》须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密封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我厅,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称为申请人姓名)打包后报送我厅。

二、受理工作安排

1、受理方式: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自治区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咨询、受理和管理工作。

2、咨询受理时间: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人咨询。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我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根据高等学校需要,我厅可安排项目咨询会)。

3、须特别注意今年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6年1月5-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6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2016年3月20日-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国外合作项目、其他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和人才培训项目等须及时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sc.edu.cn)。

5).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受理时间和受理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4、特别注意:全额资助(所有)留学项目申请人员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全额资助项目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办理派出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需5年后重新申请。

三、其他事宜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各类项目申请每年一次。各高等学校和单位须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计划和规划中。尽早将《简章》和有关信息传达到各院、系、部和科室及教师和学生。各部门须组织认真阅读研究《简章》和《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查询)及有关信息。按照《简章》的选拔要求,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需求和国家公派留学资助项目的选派条件及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选择适合本校本人的项目进行申报和推荐。

2、2016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举办高等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脱产培训班。培训时间拟定为2016年3-6月期间。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本单位教学工作,保证脱产参加培训学习。

3.申请人员可自行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PET’S 5),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报名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详细信息请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网页 http://wyx.imut.edu.cn/content.asp进行查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信息查询网:www. csc. edu.cn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信息查询网址:www.nmgov.edu.cn。

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咨询电话/传真:赵晓芳0471-2856510;孙桂玲0471-4992278;李东红0471-4301337;朱丽0472-6193130。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2月22日

1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docx

8 第十三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安排

2 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docx

3 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docx

4 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docx

5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6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推选单位申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说明.doc

7 内蒙古2016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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