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呼教发[2015]24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2015年教师节评选的优秀教师人选中推荐一名市级优秀教师,于7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报送组织人事处专业技术管理科(行政楼305)。
组织人事处
2015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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