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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科级以下教职工暑假使用出入(境)证件的通知

2026-06-23 16:39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入(境)证照管理,规范出入(境)审批流程,现将暑假期间使用出入(境)证件的要求通知如下:

、暑假需要使用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出入(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需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线上办理借出及证件办理事宜等,在线上流程完毕后于6月24日至7月10日到人事处415办公室借出证件或领取办证表格。

二、暑假计划出入(境)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需确定具体出入(境)时间后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线上提交《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三、暑假使用出入(境)证件的(副)科级以下教职工(不含教研室主任)务必在开学一周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履行线上还回流程并将证件还回人事处415办公室,逾期不还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南贝 6574308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试行)

附件2:关于开通科级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线上程序的通知》(人事处2026年4月27日发布通知)

附件3:关于学院因私出国(境)证照办理及线上审批程序的通知》(组织部2024年7月12日发布通知)



人事处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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