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教外函【2021】69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6月9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
人事处
2021年6月7日
上一条:学院高质量完成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工作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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