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3月6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3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现代产业导师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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