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35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月4日上午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白墨企业邮箱。
人事处
2023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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