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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05-25 23:13  点击:[]

各处室、系(部):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82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月28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白墨企业邮箱。

 

人事处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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