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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责范围

2011-03-22 00:00  点击:[]

人事处的职责范围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做好全院人事工作。

一、人事劳资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学院的决议、决定等,负责学院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贯彻落实。

2.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审核并提出用人计划,拟定部门职责,制定并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员聘用制。

3.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聘用、调配、辞职、奖惩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及劳动用工的审核以及合同的签订。

5.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管理,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等工作。根据人事信息,提出相关人事工作建议。

6.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

7.制定人员调配计划,监督人员调配政策执行情况,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8.组织拟定学院年度进人计划,负责对拟调入人员的资格审查,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办理院内人员调整。

9.负责教职工工作的审核报批,负责职工的困难补助、抚恤金、遗属生活费发放的管理和审定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保政策,积极做好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1.按照学院的发展规划和统一部署,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外聘和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聘用工作。

3.负责全院工人专业技术等级考评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资格证书的报批、发放工作。

5.负责全院的年终考核评优工作。

6.做好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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