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二届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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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构建人人关注自身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学生掌握更多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加深对心理知识的理解,自觉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举办我院第二届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活动。时间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9月23日至10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心理健康 构筑青春梦想

三、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四、赛程设置

(一)初赛: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自行组织比赛,选拔出三名选手参加决赛,并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及领队老师信息(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13年10月18日之前发送至470392662@qq.com纸质材料西校区交到教学楼115,东校区学生宿舍8号楼心理健康中心办公室。

(二)决赛。

1、比赛时间及地点:

西校区: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4:40 百年讲坛

东校区: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3:30 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2、要求:

参赛队员提前15分钟入场进行抽签。

各二级学院派一名监审老师和50名学生观众观看比赛。

(三)竞赛规则:比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个环节。每支代表队拥有基础分100分。

第一环节必答题,共4轮,其中前三轮为个人必答题,第四轮为小组必答题。第一轮由各代表队的第一号选手回答,第二轮由各代表队的第二号选手回答,第三轮由各代表队的第三号选手回答,个人必答题由规定的选手独立回答,当一位队员回答时,本队的其他队员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提醒或补充;违者此题作废,不予记分,不予补题;小组必答题在听到题目后可选择一名队员代表答题,其余队员可以补充答题。本环节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第二环节抢答题,共15道题目,在主持人宣布开始作答后,最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获得答题权,答对加10分,答错和在主持人宣布开始作答前抢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都扣除10分,同时本题作废。

第三环节风险题,题目分为10分、20分、30分三个风险等级,分数越高,题目难度越大,各代表队依次选择分值并作答,答对加上相应分数,答错扣去相应分数。

三个环节后按照得分情况确定名次,如果出现平分,将加赛抢答题,主持人宣布抢答后最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获得答题权,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五、竞赛纪律

1、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参赛队员需将手机等各种通讯设施关闭。比赛开始时,场下观众将手机等各种通讯设施调至为静音模式。

2、队员回答个人必答题时,该队其他队员不能给予任何形式的提示,违者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该试题作废。

3、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队不得影响其他队做答,违者取消其竞赛资格。

4、严禁台下观众以任何形式提示参赛选手。因此原因获利者取消此题答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扣此题相应分值。

六、奖项设置

东西校区分别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组织奖若干名。

七、其他

1、回答问题时选手必须起立,在规定时间内,用普通话答题。答题结束后必须说明“回答完毕”,凡“回答完毕”后的补充一律无效。

2、当选手回答的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相同时,选手是否得分以评委的评判为准。

3、回答时限从主持人提出问题后喊“开始”开始计时,超过回答时限视为无效回答。无效回答视题型决定扣分或不扣分。

4、参赛队员可以要求试题重复一遍,重复的时间计入时间时限内,但抢答题不重复内容。

5、各参赛队伍不能在比赛进行当中更换队员。

八、参考资料

比赛参考资料:以《大学生心理知识竞赛参考材料》为主,详见附件。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题 (知识竞赛选题).doc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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