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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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咨询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整洁的咨询环境。

三、值班人员须签到,并准确记载来访学生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值班人员不得到处闲逛,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五、咨询人员必须满怀热情和爱心,熟练掌握咨询的技巧和心理测试方法。

六、咨询人员接待来访学生时,必须以学生为本,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为来访学生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七、有固定的面谈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段一般在45分钟左右。

八、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九、咨询人员在咨询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来访学生的材料,完成《心理咨询记录表》,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十、咨询人员要告诉来访学生保密原则及保密例外,严守来访学生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十一、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十二、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三、咨询人员遇到已确诊或疑似的神经症和精神病的来访学生,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上报,根据情况,进行转介。

十四、未经上级批准,咨询测量用表不可随意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五、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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