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来访者须知

  • 发布时间:20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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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咨询室是我校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管理。

2.本咨询室面向我校注册的全体在校学生,面谈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为了方便管理和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咨询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家庭情况和求学背景等信息登记在案,未经来访者的许可,心理咨询师不会将咨询信息透露给学校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但如果您的信息暗示您将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时心理咨询师有权与有关方面进行联系。

4.咨询一般须提前预约,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前来咨询。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来访,请至少提前24小时联系咨询室老师,取消或者另行约定其他时间。如果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未到,已预约的时间段将被取消。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前来心理咨询室进行咨询。

5.心理咨询的过程,既有收益又有风险。咨询的收益是通过咨询排解心理困扰、开发心理潜能、促进个人成长。咨询的风险包括记起不愉快的往事,激发起强烈的情绪等。在咨询过程中保持积极、开放和诚实的态度非常重要,来访者要向着与咨询师共同制定的目标努力。任何成功的心理咨询都需要当事人与咨询师的直接交流,因此不可以代替别人咨询。咨询过程需在咨询室内完成,来访者不得要求在咨询室以外进行心理咨询。

6.每次咨询时间以30-50分钟为一个单位,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不可能一次就会取得明显的效果或者彻底解决问题,它可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须对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充满信心与依赖,这是心理咨询获得成功的关键。

7.来访者应尊重咨询室工作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来访者缺乏诚意或不负责任,心理咨询师可随时终止咨询工作。如果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者感觉受到侵犯或伤害,有权提出中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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