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2、具体申请条件、奖励标准、评审办法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学院文件。
(1)国家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分配表中的候选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将评审结果、综合测评成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报送学团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评审,并最终认定12名获奖人,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2019学年)》一式四份,其中两份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一份资助中心存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字数要求200字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理由100字以上,推荐人、院系、学校及学生本人分别手签意见和姓名,各环节日期要符合逻辑,留足公示时间,不包括节假日(例如:学生申请时间9月25日以前,班主任签字9月26日,院系公示、盖章、签字10月11日,学校盖章10月18日或21日),这是最理想,也是最标准的时间排序。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二级学院、部要加盖公章。
辅导员或班主任、二级学院分别签注意见;要求学生认真、全面填写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对不认真填写、不能全面反映获奖学生突出事迹的申请将视为放弃评选,名额另行调整至其它学院。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表》及公示名单由学团科长、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团工作处资助中心;电子版统一采用Excel格式,发送至王雅洁老师CRP邮箱。上报前请认真审核,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0日前。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二级学院、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后由各二级学院、部备案,《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纸质版公示名单与初审名单表由学团科长、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团工作处资助中心;《2018-2019学年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表》以电子版报送,统一采用Excel格式,发送至王雅洁老师CRP邮箱。以上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5日前。
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总人数 |
名额 |
备注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1031 |
48 |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653 |
30 |
|
体育部 |
96 |
5 |
|
机电工程学院 |
858 |
40 |
|
建筑工程学院 |
248 |
12 |
|
外国语学院 |
419 |
19 |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433 |
20 |
|
铁道学院 |
2367 |
111 |
|
国际教育学院 |
311 |
15 |
|
人文与旅游学院 |
713 |
34 |
|
师范学院 |
1289 |
61 |
|
美术学院 |
367 |
17 |
|
合计 |
8785 |
412 |
|
(3)国家助学金
根据文件精神,今年高校本专科助学金有如下变化:
a.2019年春季学期起,国家调整了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生/年;
b. 春季学期增加342个名额,生均标准为1650元/生,需在在校生中增评享受学生,我院增评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2017级、2018级以及五年制后两年学生;
c. 春季学期已发放享受助学金的3426名学生(不含7月毕业学生)每生平均提标150元,需补发;
各二级学院(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二级学院、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9年春季增评的学生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表》、《2018/2019学年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
2019年秋季评定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表》、《2019/2020学年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以上表格加盖学生资助中心公章后由各二级学院、部备案。公示名单、《国家助学金初审表》、《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及《建档立卡未受资助学生信息表》学团科长、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学团工作处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王雅洁老师CRP邮箱。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0日前。
2019年春季助学金增评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总人数 |
名额 |
备注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1031 |
40 |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653 |
25 |
|
体育部 |
96 |
3 |
|
机电工程学院 |
858 |
33 |
|
建筑工程学院 |
248 |
9 |
|
外国语学院 |
419 |
16 |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433 |
17 |
|
铁道学院 |
2367 |
94 |
|
国际教育学院 |
311 |
12 |
|
人文与旅游学院 |
713 |
28 |
|
师范学院 |
1289 |
51 |
|
美术学院 |
367 |
14 |
|
合计 |
8785 |
342 |
|
2019年秋季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总人数 |
名额 |
备注 |
计算机信息学院 |
1563 |
444 |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1086 |
309 |
|
体育部 |
178 |
51 |
|
机电工程学院 |
1364 |
388 |
|
建筑工程学院 |
395 |
113 |
|
外国语学院 |
556 |
158 |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711 |
202 |
|
铁道学院 |
3150 |
895 |
|
国际教育学院 |
632 |
180 |
|
人文与旅游学院 |
1108 |
315 |
|
师范学院 |
1988 |
565 |
|
美术学院 |
580 |
165 |
|
健康养老学院 |
235 |
67 |
|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
20 |
6 |
|
合计 |
13566 |
3858 |
|
3、上报学生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呼市、建行,一定要准确无误;各类信息要求严格按照附件样表模板录入学生信息,经在模板样表中检测通过后再上报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将无法导入系统。
奖助学金材料(各种表格)请下载附件:
学团工作处
2019年9月25日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年奖助学金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