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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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在全校范围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学生提交申请,班级结合其相关材料,经民主评议,本着班级认定和系(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认定结果实行班级、系(部)两级公示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

(二)具体认定办法见《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制度学习并遵照执行。

(三)认定工作使用线上审批流程,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电脑端)或易班APP(手机端)线上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逐级审批。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为“一年一认定”,如有原建档立卡、低保、受灾、大病或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的,应当有相应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认定申请进行重新认定。

(五)各系(部)须通过公告栏、微信群或校园网等平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本班级、系(部)内公示,公示期间需设系(部)和学生工作处监督电话,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电话:0471-6586215。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系(部)请于9月19日下班前将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名单、认定名单公示、学生管理系统导出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党总支书记和学团科长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100007@hhvc.edu.cn。

四、特别强调

在认定过程中,特别要确保“原建档立卡学生、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资助。




学生工作处

2025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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