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新生军训工作,探索建立“以老带新”军训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退役复学学生和部分军政素质优秀的学生中选拔自训教官,协助部队教官圆满完成军训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主体作用,搭建学生成长成才宽广平台,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军训学生教官的选拔,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实施。由各系(部)择优推荐报名,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进行相关选拔考核,最终择优确定军训学生教官人选。
二、选拔对象
我院在校退役复学学生,以2021、2022级学生为主。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爱校、爱学生、为学校服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思想品德兼优、甘于奉献、勇于吃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接受管理,组织纪律观念性强;
3.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生活习惯良好,行为举止端庄,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协调能力强、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四、报名时间
1.各系(部)初审报名时间:9月6日前;
2.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考核时间:9月7日前;
3.公布选拔人员名单时间:9月8日。
五、报名方式
初审报名由各系(部)安排专人按照报名条件组织学生报名,经初审后择优向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推荐,被推荐学生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军训学生教官申报表》,经系(部)辅导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被推荐人本人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乐群楼216办公室。经选拔考核后,最终确定6名学生教官人选。
六、相关优待政策
1.各系(部)要在承担过军训教官任务的退役学生中进行选拔,并对其进行跟踪培养,为其提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平台和机会。
2.军训学生教官在组织新生军训期间,表现良好并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无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生,可获得“优秀军训学生教官”荣誉。
3.军训学生教官在承担军训教官任务的当学期,每科成绩加10分。
4.军训学生教官在承担军训教官任务的当学期,期末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30分。
5.军训期间每人给予生活补助100元/天。
其它不明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联系人:徐建新 联系电话:13848912234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军训学生教官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