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举办校园心理剧展演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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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举办校园心理剧展演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当代大学生心理保健意识及自我心理调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我校将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心理剧”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 铸就精彩人生 让心灵充满阳光)

爱——因为在心中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11日 下午:5:30东校区

2010年6月16日 晚上:7:30西校区

三、参加对象:学校学生

四、活动组织

主办:学生处

承办:各二级学院

五、参演要求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通过院内比赛选拔出1个优秀节目参加学校的展演,并在6月8日前将剧本和剧目名称上报学生处(西校区办公楼218、211室)。

六、剧本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主要反映大学校园中发生的如亲情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寝室人际关系、学习心理等等,聚焦当代大学生学习、工作、情感、生活等方面的心理矛盾、心理冲突及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作品要求

1、剧本的编写及表演要从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中提取素材,将大学生的校园生活高度浓缩并进行高于生活现实的抽象和概括。

2、剧本一定要反映出心理冲突和心理变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给人以启迪;要有现时感,能真实反映再现生活中的场景。

3、剧情的创造与设计既可以表现大学生成长中的成功体验、快乐收获,也可以反映他们成长中的失败烦恼、彷徨无助。

4、鼓励学生深入挖掘生活中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现象,提倡原创作品。

5、心理剧的表演强调它的生动性、直观性、趣味性和吸引力,给人以难忘的印象、深刻的记忆和向上的力量,使观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

6、作品所需道具、服装由各学院参赛代表队自备,每一个选送节目的表演时间严格控制在12分钟以内。

学生处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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