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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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确保“端午节”放假期间学院学生安全,现将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在放假前两天要组织一次宿舍安全检查,并安排好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值班人员,将值班表和学生离校和留校统计情况报学生处宿管科。

二、加强对学生交通、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法律法规与行为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强调不要到人多得地方聚集。

三、对端午节不回家住校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随时掌握每个同学的去向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离校时间、去向,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返校时间,并及时通知宿管科值班老师。

四、如有假期打工学生,必须在二级学院做好登记,落实住宿地点。

五、宿舍若无人应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及检查水龙头,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谨防被盗。

六、各班级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旅游和各种外出活动,由此引出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负责。

七、“端午节”期间,在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严禁开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酗酒、夜不归宿和带外来人员留宿等违规事项。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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