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配合学院大学生“三文明”创建评比活动,促进和推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养成,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团结友爱,本着文明素质教育常抓不懈与齐抓共管的原则,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职院[2010]第18号)的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比时间及评比活动指导办公室
评比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学生处设立“学生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指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宿管科(西校区:学生宿舍5号楼宿管科;东校区:学生宿舍3号楼宿管科)。
二、 申报及评比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院大学生争创“三文明”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方案(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上报学生处宿管科),组织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参评,具体评比标准请参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行。各二级学院在11月20日前按照本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15%上报参评宿舍,学生处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检查,评选出学院文明宿舍。
三、 表彰奖励
在文明宿舍评比中,被授予“星级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全体学生,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诚信银行中给予相应加分,并在个人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各二级学院要将评比过程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存档备案,作为学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