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奖惩考核机制,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调整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费的办法》的要求,经各二级学院、部充分讨论制定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工作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现将该文件下发给你们,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从2015年6月起依照该办法具体实施。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5年5月26日
学生工作日常管理考核(辅导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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