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业务素质培训

  • 发布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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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辅导员业务素质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14:00

二、培训地点:东校区校长大厦5号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学生科长,团总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四、培训主要内容: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

五、培训要求

1、辅导员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院系书记签署意见,提交学生处,参加培训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场。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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