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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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学生

在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减少吸烟的危害,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为,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禁止吸烟的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严格限制在校内吸烟,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共同营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的无烟校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禁烟吸烟的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严格限制在校内吸烟,共同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校园环境,逐步创建一个清洁、健康、文明的无烟校园。

二、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三、活动要求

l、学院所有建筑物内、运动场、活动场所、师生必经通道等一律禁止吸烟,学生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不得持点燃的香烟在禁烟区内逗留、走动。

2、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学院通过在禁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禁烟标识、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二级学院要将禁烟教育纳入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开展“烟草与健康”为主题的班团活动、签名活动、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宣传栏、征文演讲、讲座,成立禁烟协会社团,组建禁烟工作志愿者服务队等对学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

3、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和示范带头作用,认真遵守自觉维护学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4、对违反要求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给于学生诚信银行扣20分,同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的处罚,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四、组织领导

1、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禁烟吸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禁烟工作。

组 长:刘惠华 索丽霞 张靖

副组长:谢爱萍 魏好比斯 赵欣

成 员:冀文军、李耀炜、崔星、王克勇、周尚荣、郭瑞璋、乌日娜、崔娜、杨文中、高占云、王颖、王勇、包桂琴、李亚嘉、李志强、王星明、徐建新、敖金山、

高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科,王星明任办公室主任。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二级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要根据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3、学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的禁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禁烟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禁烟工作不力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本学院禁烟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报学生处教育科王星明CRP邮箱(电话:6586215)。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学生处 教务处 团委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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