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部分高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的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辅导员、班主任、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帮助学生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潜在风险。
二、加强预警宣传。
各二级学院、部要运用电话、短信、QQ群、微信平台、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经常性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网贷风险、网络安全、正确消费观等宣传教育。
三、开展主题教育。
要利用课堂主渠道,普及金融、法律以及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网贷风险、甄别不良机构、远离不良网贷、树立正确消费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要通过主题班会、团体活动、主题党团日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新生安全教育、网络文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四、完善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有针对性地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保障家庭困难学生保障性需求,保障遭遇重大变故学生的临时性需要,创造条件满足拓展学习、创新创业学生的发展性需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相关经验做法于11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科。
学生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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