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艳等五名学生退学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退学管理规定》经2017年6月2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人文与旅游学院张艳、李洪林、曹卓;体育部奚宁宁;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王图五名学生退学处理。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联系学生处教育科,电话:0471-6586215。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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