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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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国、全区高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39号)精神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一、开学报到工作

1.做好全体在校学生返校报到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部统计学生到校情况,并认真落实学生未按时返校的原因,于3月4日上午10:00前,填写《2018-2019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2018-2019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未返校情况统计表》,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综合科杨素娟老师crp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2.对无故不按时返校报到、不按时注册的学生,各二级学院、部要依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逾期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辅导员、班主任信息统计工作

1.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做好新学期辅导员、班主任的信息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4日16:00前,填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各学院、部班主任辅导员信息统计表》,发送至综合科杨素娟老师crp邮箱(详见附件3)。

三、教室及宿舍卫生安全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3日下午5:00前将本学期宿舍值班表纸质版报送至徐建新老师处,纸质版材料需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3月2日、3月3日两天,各二级学院、部要安排学团工作科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教室和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工作,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教室和宿舍卫生大扫除及安全检查活动,全面清理学生教室和宿舍内的卫生死角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和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

4.3月6日上午九点学团工作处带领二级学院、部对教学楼、宿舍楼进行安全大检查,具体分工见附件4。(做个表格,哪些人去哪里提前分开,现场再来分太乱,耽误时间)由学团工作处魏好毕斯处长负责带队检查8、9、10、11、12号学生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赵欣副处长负责带队检查2、3、4、5、6、7号学生宿舍的卫生和安全;由谢爱萍副处长和刘丽珍副处长带队检查3号、4号教学楼和南北教学楼,要求各二级学院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团科科长、辅导员老师准时在3号公寓宿舍管理科集合。

四、开学第一课工作安排

关于升国旗的具体要求,具体联系王旭老师

五、早操

具体问李志强老师,包括出操时间、地点分配、具体要求、值班人员安排

附件1:2018-2019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8-2019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未返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各学院、部班主任辅导员信息统计表

学团工作处

2019年3月1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实施方案(2).docx

附件2:2018-2019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未返校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各学院、部班主任辅导员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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