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做好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教育理念,切实做好心理育人工作。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国第二十个“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日来临之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办2019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将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和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通过组织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节技能,增强大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和问题应对能力,号召大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珍惜韶华,脚踏实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理性平和,扬帆逐梦
三、活动时间:2019年4月29日-6月1日
四、活动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五、主办单位:学团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部)、院心理协会
六、活动内容: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启动仪式暨心理趣味运动会
时间:4月30日
2.心理电影赏析
时间:5月5日-10日
3.阳光心灵大讲堂
时间:5月5日-31日
4.素质能力提升训练营
时间:5月5日-31日
5.校园心理剧展演
时间:5月28日
6.心理骨干培训
时间:5月13日-16日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动态调查
时间:5月5日-6月1日
8.现场心理咨询活动
时间:5月23日-25日
9.辅导员心理调适技能培训
时间:5月31日
10.心理健康宣传月海报制作大赛
时间:5月5日-5月28日
1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logo设计大赛
时间:5月5日-5月28日
12.心理微博原创比赛
时间:5月5日-5月28日
13.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二级学院、部内)
时间:4月29日-6月1日
14. 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二级学院、部内)
时间:5月5日-5月28日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探索创新。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内容要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学生的生活,增强活动本身的吸引力,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努力形成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并做好活动安排和总结,保证活动效果。每个二级学院(部)至少开展1项有特色的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将网络宣传和传统宣传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营造理性、平和、阳光的校园氛围。
(三)紧扣主题,覆盖全员。各二级学院(部)要围绕宣传月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活动受益到每一位学生。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各二级学院(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院级心理健康课外教育平台,充分发挥二级心理辅导站的作用。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将本次活动月的活动方案、活动相关的新闻报道、文字、图片、活动总结及本学院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于6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纸质、电子(发送至高强crp邮箱)各一份。学团工作处将对各二级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学团工作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