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团工作人员crp系统帐号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团工作人员crp系统帐号的管理和使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责任,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本通知中的学团工作人员包括学团工作处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团科科长、副科长兼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
二、 自通知日起,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全体学团工作人员要管理和使用好本人crp系统帐号,未将原始密码修改的要及时修改,密码设置安全性要高,并注意妥善保管。
三、 crp系统帐号和密码仅限本人使用,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crp系统帐号和密码转借他人,或将crp系统内本人工作委托于他人包括学生干部和学生。
学团工作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