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扶贫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捐助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捐款自愿,数额不限,各学院、部统一收齐于11月2日前交学团工作处郭长林老师,由郭长林老师统一打入呼和浩特市扶贫基金会账户。
学团工作处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关于开展扶贫捐助活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扶贫捐助(1).docx
上一条:公 示 下一条:关于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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