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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程序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进一步加强对学院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促进讲座程序规范组织宣传到位,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细则》(呼职院党发[2017]43号)(以下简称《细则》)并遵照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举办讲座前,按照《细则》,各党总支(支部)、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查讲座内容。

二、审查同意后,严格履行校园“服务大厅”线上审批手续。

三、讲座开始前一周,责任部门将讲座材料(讲义、ppt等)电子版发送到宣传统战部备案,

邮箱:xctzb2012@163.com。

四、讲座过程中,责任部门至少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跟听,保证讲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传播正面舆论,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守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五、讲座结束后1日内,责任部门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记录单》,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交到宣传统战部办公室(明德楼510)。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记录单》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6956769)



                            宣传统战部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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