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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重大舆情处置 及责任追究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舆情引导、监控、处置能力,明确重大舆情事故责任落实,保证各处室及二级学院(部)对重大舆情事件处理秉持着“主动、及时、稳妥、有效”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各类舆情对学院名誉权、知识权及其他权益的侵害,及时有效的阻止学院内师生员工传播散布危害国家、地方和社会的不当言论,并就情节轻重及造成的结果依学院相关规定处置,涉及违法违纪者移交相应国家机关处置。特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本办法:

一、 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来源

1. 舆情监测员日常监测:本院舆情监测基于新浪舆情通系统在微博、微信、贴吧等社交平台及各大网站、论坛、报刊、政务微博、视频网站采集到的信息,通过设置关键字进行识别,从而截取出在内容或地域上涉及到我院的各类信息,再由监测员详细甄别信息内容。

2. 腾讯QQ网信办舆情信息群报送:网信办在腾讯QQ中建立了专门的舆情通告群,一旦监控到涉及到群内各个单位的敏感舆情会第一时间群内告知。

3. 校内教职工、学生举报

4. 公安相关部门通报

5. 上级部门通报

6. 其他渠道通报

二、 舆情信息分类

1. 负面舆情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夸大或捏造虚假事实,肆意诽谤、侮辱、侵犯我院名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的;

10) 其它格调不高、违反公序良俗等低俗信息的。

2. 咨询类信息

3. 建议、投诉类信息

4. 举报类舆情

三、 重大舆情处置流程:


                         

1. 研判预警。学院宣传统战部及相关部门对学院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2. 快速反应。各部门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告知舆情涉及处室或二级学院(部)领导,同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四、 重大舆情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办法

1. 重大舆情发布责任追究办法

1) 所发布舆情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舆情发布人为学院师生员工的,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说服教育为主,并要求其将所发布舆情及时删除,有必要公开澄清的公开澄清。

2) 所发布舆情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舆情发布人为学院师生员工的,情节较重且造成舆论影响的,要求其将所发布舆情及时删除,有必要公开澄清的公开澄清,并按照学院校规校纪处理。

3) 所发布舆情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舆情发布人为学院师生员工的,对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学院其他权利的,按照学院校规校纪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4) 所发布舆情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舆情发布人为校外人员的,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说服教育为主,并要求其将所发布舆情及时删除,有必要公开澄清的公开澄清。

5) 所发布舆情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舆情发布人为校外人员的,对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学院其他权利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6) 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舆情发布人为学院师生员工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说服教育为主,并要求其将所发布舆情及时删除。

7) 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舆情发布人为学院师生员工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按照学院相关校规校纪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8) 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舆情发布人为校外人员,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说服教育为主,并要求其将所发布舆情及时删除。

9) 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舆情发布人为校外人员,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按照学院相关校规校纪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商请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10) 舆情内容涉及人员为学院师生员工,舆情内容属实且对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学院其他权利的,按照学院相关校规校纪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2. 重大舆情处置责任落实办法

1) 学院各处室及二级学院(部)接到舆情通报后,未及时处理,延误时间不长,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领导批评教育。

2) 学院各处室及二级学院(部)接到舆情通报后,未及时处理,延误时间较长,对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校规校纪处理。

3) 舆情处理人员接到舆情通报后,故意放任舆情发酵,故意延误最佳处理时间,对学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给予校规校纪处理。

五、 对网络舆情的处置应对要体现如下六度的要求:

1. 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对事件及时关注和重视,不能漠视和回避。

2. 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违法信息。

3. 把握“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也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

4. 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有所为有所不为,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 调整“角度”。对于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可以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及原因的调查、错别的纠正、责任的追究上,彰显积极态度。

6. 提高“满意度”。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力争把重大舆情和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在维护学院好形象和让社会、公众、媒体满意上寻找平衡点,竭力实现多赢。

六、 备案管理

舆情处理完毕后舆情所及各处室二级学院(部)填写舆情处理备案表报送宣传统战部审核备案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舆情处理备案表



舆情基本情况:


发现时间



发现源



舆情描述



舆情处理处室或二级学院(部)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处理时间



舆情后期处理情况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舆情处理结束后请将此表报送宣传统战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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