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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闻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闻中心是党委宣传统战部的行政科室之一。为加强对新闻中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成员凝聚力和归属感,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闻中心规章制度》。

第二章 新闻中心工作职责及运营制度

第一条 部门职能

1.统筹规划全院新媒体建设发展。

2.具体负责学院官方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的建设、管理、维护。

3.定期组织对全院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

4.指导、监督、检查、考评学院各级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等。

第二条 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闻中心由宣传统战部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功能。设有主任一名,下设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设指导(学生)1人,分设新闻编辑组、图像采编组、后期制作组、平台维护组。

第三条 机构职责

1.主任:负责学院新媒体工作,对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进行日常工作指导和人才培养,管理部门正常运营,审核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新闻稿件、文化产品等内容。

2.指导:对上向新闻中心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制定规章制度,完成组织建设;对下管理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的4个工作组,直接对队伍进行日常工作管理、队伍管理、活动策划、具体工作开展;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新闻编辑组

(1)素材收集:负责日常新闻线索的收集,及时处理学院重大学生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

(2)选题撰写: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受众需求,进行选题策划,组织稿件,自行采访成稿;自行采访报道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

(3)稿件加工:负责接收学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学生组织的新闻稿件,经编辑、加工后在各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宣传;新闻编写,对特定栏目、专题采访后进行稿件撰写。

(4)文字编辑:对稿件进行规范性整理编辑。对新闻、评论等题材了解彻透,核实稿件相关情况,具体包括病句和文章整体内容上的把握,准确快速予以修改。

4.图像采编组

(1)拍摄照片:对平时有意义的活动、重大活动或者会议进行现场拍摄、拍照,并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

(2)配图选择:对采集的图片进行选择,来稿编辑完成定稿后选择合适的配图。

5.后期制作组

1)承担工作室的视频剪辑、图像处理工作。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文化产品设计方案,做好文化产品设计、Logo、漫画、海报展板等工作。

6.平台维护组

(1)负责学院网站的动态跟踪,采集到有意义的新闻时进行更新。

(2)新梅体平台的内容编辑、发布、互动等管理,对平台优化、推广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有效执行。

第四条 工作制度

1.新闻编辑组

1)设组长1名。

2)根据相关时事热点问题,做好微信平台发声、话题发布等工作;负责学院工作会议、重大学生活动的现场采访报道并写好新闻稿件。

3)定期组织组员学习宣传理论知识和写稿、网编等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2.图像采编组

1)设组长1名。

2)本组成员要认真对待每一次拍摄工作,积极参加拍摄任务。每次拍摄,拍摄人员须于拍摄前30分钟到场,进行拍摄准备,了解待拍摄活动的细则和注意事项,并提前检查摄像机、照相机、三脚架等各项设备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有拍摄任务的成员必须承担起保管拍摄器材的义务。借用摄影器材,如有遗失,须给予相应赔偿。

3)定期组织组员学习摄影摄像、设备维护等技能培训。

3.后期制作组

1)设组长1名。

2)对各新媒体平台页面设计进行定期创意更新,负责工作室内部所需文化创意,协助其他各组做好视频剪辑以及其他学院文化产品设计等工作。

3)定期组织组员学习后期制作、各种编辑软件等技能培训。

4.平台维护组

1)设组长1名。

2)负责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维护与管理,对平台优化、推广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有效执行。

3)加强通联工作,学院官网相关推文定稿后务必及时推送至微信平台,做好平日学院、各学生组织稿件的接收传送。

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在指导的主持下,每月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开展情况报告会、及选题策划会。对当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对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议,对接下来的选题进行策划商讨决议。

第三章  成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招新制度

1.新闻中心的招新工作只针对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开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具有一定新媒体业务基础、品德良好、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对宣传工作有热情,经报名,通过笔试、面试、试用考核,均可被录取为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成员。招新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招新结果将在学院官方微信上须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2.招新方式分为定期招新和不定期招新。定期招新时间定于新生入学不久,视情况定具体时间。定期招新招聘对象不限年级专业,符合基本标准均可报名。不定期招新根据工作室发展需要开展相关工作,招聘对象为具有较强传媒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管理统筹协调能力的同学,年级专业不限制,可通过学院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参与参加选拔。

3.招新流程一般包括:前期宣传、报名、笔试、上机操作、面试、公布招新结果六个环节,视具体情况增设其他环节。

4.招录后期事宜:确定新成员名单后,召集所有成员举行全体见面大会,介绍工作室情况,促进相互认识。根据职能分工,部署安排新成员培训,为开展工作做准备,培训时间及内容由各组组长视情况而定。所有新成员均接受一个月考核期,考核期间,新成员须履行相关义务。工作室将在考核期间对新成员的值班情况、策划意识、业务能力、执行能力、参会情况、培训积极度等进行监督、评分、考核。一个月内考核不合格者由各组组长报指导予以劝退,考核过关者继续留在各组工作。

第二条 换届制度

1.换届工作原则: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的换届工作须在新闻中心主任的指导下,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换届工作。若工作室未经申报获批换届事宜,擅自换届,则换届结果无效。

2.换届时间:原则上每年10月份为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统一换届时间,换届时间持续不得超过两周。具体时间以下发的换届通知为准。

3.学生骨干任期:学生骨干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工作室为其建立学生干部档案,任期满后学生骨干方可提出换届申请。学生骨干若工作合格,部门将为其颁发任职聘书或任职证明。学生骨干连任须经全体大会通过,并向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报备。

第三条 培训与学习制度

培训一般分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培训学习。

1.政治理论学习每个月组织不少于1次,学习须全体成员参加,一般在每月全体大会上进行,时间一般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二下午,地点视情况而定。

2.业务培训学习每两周1次,培训内容因各组职能而设定,各组成员务必参加。时间一般为每周周六下午,地点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一般分为:

1)新闻编辑组培训内容:策划撰写、采访写稿、摄像后期、官网后台、微信后台使用,135编辑器、H5、各平台传稿基本操作,Photoshop、图解技术等。

2)图像采编组培训内容:摄影摄像,学会优化新闻照片,拍摄呼职校园美景或人、物,以供宣传备用。

3)后期制作组培训内容:非编绘图技巧、海报制作、展板设计、Photoshop、视频剪辑。制定文化产品设计方案,做好文化产品设计、Logo、漫画、海报展板等工作。

4)平台维护组职责:对新闻照片、视频素材的备份上传;学习网站、微信的内容编辑、发布、互动等管理;优化平台、推广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有效执行。

3.培训期间,各组组长须做好考勤记录工作,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总。各组组员无故缺席培训达1次者,学年累计迟到、早退、请假超过3次者,将取消学年末竞选资格。

第四条 淘汰与退出制度

在任职期间的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的成员,凡出现政治错误、学习挂科、业务不上手、个人品德差、群众基础差、不懂团结同学、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的,报经新闻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除或劝退该成员。若涉及成员对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请,重新开展对该成员的考评工作。

第五条 请假制度

1.所有成员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上一级主管人员请假。

2.请假必须要在活动开始前两天提出,并提前告知指导。

第四章 成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条 考核制度

1.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指导的考核由新闻中心主任打分完成,组长的考核由指导完成,组员的考核由组长完成。

2.考核分为三部份,当月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

3.考核打分按月完成,在每月月底向全体成员公布当月成绩并公开表扬当月成绩前三者;学期考核在学期结束时公布,根据每月成绩求出平均值作为学期考核成绩;学年考核成绩则取两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4.日常考核工作由指导进行监督完成,每月成绩公布须提前上报新闻中心主任后,通过批准才能公布。

5.对当月考核成绩有异议者须在考核成绩公布一星期内向指导提出申请,请求重新考核,逾期则默认为成绩真实有效。

第二条 奖惩制度

1.评选学年优秀干事/干部一律根据本学年考核成绩,择优评奖。

2.部门福利、职务担任、交流活动机会等,优先选择考核成绩优秀者。

3.原创、新闻稿写作、拍照、文化产品设计制作出色者,给予年度考核加分鼓励,有部门福利时优先考虑。

4.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对整体工作的展开或完成造成巨大损害者,将给予公示批评并由新闻中心主任、指导进行约谈,做劝退处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5.当月成绩考评不合格或者得分较低者,将由本组组长做约谈处理。累计考评2次不合格或考核成绩连续3次不佳,将由指导做约谈、劝退处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6.学年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骨干不予发放任职证明,并撤销所有活动证明、所获奖励。

7.做劝退处理的成员不予发放工作证明,并撤销所有活动证明、所获奖励。

第五章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定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2.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得发布未经证实、低俗或与师生行为规范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利用微信、网站发布或制造谣言;原则上不发布商业广告。

3.发布重大消息的报批程序

未经授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院、二级学院和各行政处室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

4.审核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多级审稿,稿件由组长审核——指导审核——新闻中心主任审核——宣传统战部领导审核。审稿时,各级审稿方须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坚持新闻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原则。其中,组长对稿件进行初审、修改、编辑,按规定时间完成编稿任务,把所有差错消灭在第一道工序上,完成第一道审稿后,送指导处二审。二审修改通过后,由新闻中心主任审核,再由宣传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进行终审。终审,须对稿件的事实、政策导向、思想导向等方面把关。发稿执行终审意见。上报、外发的重大稿件和资料须按要求经宣传统战部部长核准后方可实行。

5.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

1)要高度重视中心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经常性教育,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发布、转载有关信息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院涉密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发布,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若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事件,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财务及物资管理制度

1.经费来源有:以学院给予经费支持为主;部分活动经费通过成员自筹社会赞助资金所得。

2.校园视觉新媒体工作室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由新闻中心主任监督管理。

3.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培训开支、购买器械设备、购买教材、制作宣传材料、购买软件、购买奖品、奖励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4.新闻中心所有物资均须登记备案。由指导负责新闻中心所有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登记、报备、检修工作。如出现物资丢失,对负责人作公示批评并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

2.本制度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解释。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闻中心

201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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