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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工作细则

为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宣传工作的程序,提高宣传工作的水平,及时准确地反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又好又快发展,展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办学特色,达到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工作“做好、唱响”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充分认识宣传工作意义,健全宣传工作体系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宣传工作是反映办学成效、展现学院风采、宣传学院形象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学院对外形象和扩大对外影响的直接途径,也是供各级领导了解掌握学院各项工作进展信息的参考。

宣传工作主要职责为指导全院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就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重视、关注宣传报道工作。

各处室、二级学院指定一名或两名敬业精神好、文字功底强、业务流程熟的工作人员为各部门专职宣传报道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党总支书记负责信息的把关工作,将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宣传人员名单报宣传统战部,建立良好的互动和沟通渠道。

二、充分做好结对共建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学院以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重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动学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迅速提升学院的办学层次和水平,实现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尤其在晋升了市级文明单位后的几年中,创建机制更加完善,创建内容更加丰富,创建成果更加显著。得到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的好评。

学院党委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去,围绕教育教学中心,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在全院开展“四风”建设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学院以五项工程(理论武装工程、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校风建设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校园环境建设工程)为载体,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融入其中。各处室、二级学院都要有自己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任务,在认识统一、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的基础上,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积极推动学院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工作。

学院党委坚持按照市委要求,积极投身到社区建设当中,几年来,认真支持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学院党委安排党委副书记分管结对共建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团委负责与社区联系,开展各项工作。除与原单位进行深入共建外,学院还将与新城区交警部门进行警民共建,邀请民警深入学院,为学院师生开展法制教育、促进警民如鱼情谊、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树立先进典型、为社会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扩大结对共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坚持定期走访、定期活动,确保社区与学院、警民共建活动得到稳步健康的发展。

学院将积极参加和支持社会、社区的公益活动,起到文明单位应有的示范作用。

三、充分做好信息采集,加大内外宣传力度

(一)对内宣传:

对内宣传以“一报一网络”为主要阵地,即《职业教育》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网。应全力做好《职业教育》的信息采集、排版、编制、校对工作和网络信息的把关、更新工作,使《职业教育》进科室、进班级。

各处室、二级学院积极向《职业教育》和校园网投稿,来稿以反映学院、部门各项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主要文体可为:反映学院、部门各项工作最新进展的新闻稿件、反映教育教学的纪实报道、反映突出人物的特写采访、记录心灵感悟的诗歌散文等;主要形式为:文字材料加配图片说明。为杜绝失真和虚假报道,确定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部门向宣传统战部报送稿件实行领导审批制度,所有文章或图片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阅。

各部门每月至少报送4篇文章,每周至少一篇。文章需包含标题、正文、落款,文章中提到所有学院、部门名称必须用全称。学院将把宣传工作纳入年终部门工作的考核中,并就信息工作依据各部门的稿件报送情况、采用篇数及质量进行单独考核,予以奖励。

(二)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按“统一口径、归口负责”的原则,由宣传统战部统一安排和接待。在对外宣传工作中,学院各部门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如有重大宣传题材需对外报道或省市以上新闻媒体前来采访,必须向宣传统战部报知,经提交学院审批后再行办理。未经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宣传接待或提供有关学院的宣传资料和信息。

四、充分做好发动鼓励工作,挖掘宣传工作潜力

为充分调动广大宣传报道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其他写作、摄影爱好者投稿的积极性,营造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一个“大宣传”的格局,年终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同时,也将组织专项评选活动或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五、充分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增强校园文化氛围

(一)宣传统战部制定全院的宣传工作计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全院师生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理论知识、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

(二)宣传统战部制定全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院教职工有计划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政办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了解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团委具体规划院内政治环境和节日环境,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检查。

(五)宣传统战部负责完善全院宣传通讯网络,指导基层宣传工作,及时报道院内、外的各种信息。

(六)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网络宣传的监管。

(七)加强全院重大活动和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突出成绩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有关宣传、文化方面的材料审查和接待工作。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学院与外界的联系,扩大学院知名度,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

(九)完成好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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