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政策,使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统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等学校是党外知识分子相对集中的地方,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也是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源头”,是党的统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高校统战工作是高校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是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第三条:学院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及其代表人士;台湾同胞;留学生;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外籍交流学者等;特别是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如: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的负责人、学科、学术专业带头人等。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高校统战工作的基本方针:
1、 坚定不移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坚持团结、教育、引导、帮助、支持、稳定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服务。
2、 坚定不移地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实行最广泛的团结,有利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和平演变,有利于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不论哪一个党派、集团、个人,都要广泛团结。
3、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认真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胆肝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统一战线内部努力创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气氛。
4、 发扬统一战线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积极支持统战组织。
第五条:充分发挥统战工作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培养新人、举荐人才的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第二章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外知识分子的基本政策:
1、 新时期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核心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2、 对知识分子实行“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
3、 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听取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呼声,照顾他们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努力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和氛围,不用行政手段解决学术争论问题。
5、 鼓励知识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
第七条:党外知识分子是指民主党派中的知识分子和无党派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特别应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青年外党知识分子的工作已成为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应给予高度重视。
第八条: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 分层次、有重点地联系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不断完善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采取灵活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反映他们的思想和意见。
2、 坚持“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方针,为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发挥聪明才智、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推进党外知识分子的科技成果转化。
3、 注重联络感情,善交朋友,广交朋友,有计划地开展内容健康、情趣高雅、轻松活泼的联谊活动,沟通思想、了解情况,增进友谊。
4、 加强调查研究,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必须和能够解决的问题,使广大党外知识分子更好地发挥作用。
5、 宣传统战部要加强同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三章 民主党派工作
第九条: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各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享有组织独立、政治自由和地位平等的权利,学院党委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委宣传统战部是学院党委的工作部门,同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是工作联系的关系。
第十条:党委宣传统战部协助学院党委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同民主党派人员的联系,和他们广交朋友,并给予关怀和帮助,使统战部门真正成为党外人士之家。
2、 了解和研究民主党派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3、 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 开展统战政策的宣传教育,检查对民主党派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5、 建立和坚持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 根据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协调内部联系,增强团结。
第十一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要自觉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带领本党成员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学好邓小平理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实现本党党章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目标而自觉奋斗。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本党市级组织或自己的代表人士反映本党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院内主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二条: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要注重质量,不能在学生、工人、共青团员(不含超龄而未退团者)中发展新成员。
第四章 无党派人士工作
第十三条:切实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
1、 加强与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努力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2、 认真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增大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数量。
3、 正确处理民主党派的发展与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稳定的关系。已在市级人大、政协或给予其它政治待遇和实职安排的一般不作为民主党派的发展对象。
第五章 民族宗教工作
第十四条:民族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少数民族教职工和在校少数民族学生。
第十五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 掌握方针政策。了解和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上把好关。
2、 培养民族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协同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3、 联系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培养、考察和安排工作。
4、 协调化解矛盾。要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关系,团结多数,凝聚人心,维护稳定,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5、 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对各民族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
第十六条: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保持和改变风俗习惯。
第十七条: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制止和打击邪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不允许在院内公共场所进行各种宗教活动和开展宗教宣传。
第六章 对台、海外统战工作
第十八条:海外统战工作的对象是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及归侨、侨眷、台属及出国留学人员。
第十九条 认真做好海外留学人员的工作,加强爱国、爱乡、爱校教育,引导他们归国服务。对留学归国人员要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积极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
第二十条 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国外的留学人员,鼓励他们以各种方式为祖国服务、为学院服务。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保护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对台宣传工作,鼓励台属与台亲友加强联系,介绍祖国的变化,欢迎他们回来探亲。认真做好来院讲学、观光、探亲访友的台湾同胞的接待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及时处理上级党委和对台部门交办的对台工作,并适时向上级台办汇报对台工作的情况。
第七章:党外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是党外干部的培养基地,协助党委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党外专家担任各级行政、学术等机构的领导职务。
1、 动员干部要主动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支持他们在职权范围内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2、 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健全档案。
3、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党外人大代表、党外政协委员、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第八章 统战理论政策研究
第二十五条: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小组的任务:
1、 组织成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
2、 按照自治区统战部统战理论政策研究规划,确定选题计划,并组织力量开展研究;
3、 收集、交流和推荐统战理论研究成果;
4、 适时举办统战理论政策研讨会;
5、 宣传报道统一战线中的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
第九章 统战宣传与信息工作
第二十六条:宣传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高校统战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 深入宣传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宣传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
2、 宣传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与经验。
3、 宣传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性和出现的新风貌。
4、 宣传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方面取得的成绩,宣传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突出成绩和典型人物。
5、 宣传热爱统战工作,创造性地做好统战工作并做好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
6、 对学院的一些重要统战工作会议、重大活动以及各民主党派的重要活动要及时宣传报道。
第二十七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
掌握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要求和重要活动情况。及时了解处理有关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及时处理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宣传统战部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工作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统战人员交朋友、勤沟通,建立和谐互信的关系,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更多成绩。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