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机制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5-26    点击:[]

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激发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探索学院基层党组织与共建单位在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等方面的党建发展新机制,决定在全院围绕党建引领下的教学改革、招生就业、实习实训、科研创新等主题,积极开展党建联合体创建工作,实现“共建组织、共抓队伍、共享资源、共谋发展”的党建新格局。现将开展党建引领机制创建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各处室、系(部)党总支书记要积极牵头,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织密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深化基层党建“五化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以党建为引领,有效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有影响力的党建联合体,开创学院党建新格局,推动学院党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开展范围及时间

全院各处室、系(部)。

第一批牵头试点部门:党政办公室、团委、机械与电力工程系、人文与旅游系、医药卫生系、美术系、师范部、国际教育部。6月底前完成签约及揭牌仪式,后续具体工作及活动安排按计划进行。

第二批开展部门:除第一批试点部门以外的其它系(部)及相关处室。6月底前确定党建联合共建意向单位,做好前期协调沟通等各项工作,七·一后完成揭牌仪式及后续共建活动安排。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把政治功能与部门发展能力、部门治理能力、部门服务能力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2.以师生发展为中心

把师生满意作为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的职责。

3.坚持第一身份是党员

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增强“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的自信底气,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主要内容

各处室、系(部)结合自身优势,打破条块、隶属限制,与地域相邻、业缘相近的行业开展党组织联建共建,可采取“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模式,以“支部+支部”“支部+党总支”“支部+党委”等方式,把有共同愿景、共同需求的各类党组织链接起来,推动组织融合,形成各类党建联合体、红色风景线,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协同发展,实现互惠共享。

五、其他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呼和浩特市党建引领机制创建试行规范》(见附件,以下简称《试行规范》)开展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2.按照《试行规范》对党建联合组织的开展方式、运行、考核、调整进行规范化管理,安排好工作计划及总结,作为年度“最强党支部”评选参考;

3.各部门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包括人员、经费、阵地等,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组织部

2021526

 

附件:

1.呼和浩特市党建引领机制创建试行规范

2.呼和浩特市党建引领多元治理共同体运行规则

3.“党建引领 同心助教”党建联合体创建工作参考材料(第三十中学等6家单位)

4.机械与电力工程系党建联合体创建工作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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