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2015-12-09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纪委机关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呼党组通〔2015〕4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好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本次民主生活会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

二、参加对象

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12月15日前完成)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呼和浩特市纪委机关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呼党组通〔2015〕47号)精神,准确把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学习研讨成果,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12月15日前完成)

要综合运用班子、个人、组织和群众的力量,采取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电话、设置意见箱、设置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全院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1)调查问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表现调查问卷》(附件2)

(2)征求意见电话:6585766、6586763

(3)设置意见箱:东校区设在食堂东门口,西校区设在行政楼南门口处。

(4)电子邮箱:15548827425@163.com

各部门将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到的对班子或班子成员的意见原汁原味汇总。征求到的对学院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组织人事处。征求到的对本部门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汇总后向本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本人反馈。

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组织人事处汇总后向相关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学院及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学院党委书记与学院班子成员之间,学院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联系点院领导与所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普遍进行谈心交心活动。

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本部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也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12月18前完成)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撰写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亲自撰写个人的发言提纲,具体要求见文件内容。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党总支(支部)书记的发言提纲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各部门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由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12月21日---12月31日。

学院民主生活会时间另行通知。

民主生活会后,各部门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参加所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五、上报材料

(1)各部门对学院及班子成员个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表现调查问卷》的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2)学院及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于12月18日前发送至15548827425@163.com邮箱。

附件:

1.《呼和浩特市纪委机关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表现调查问卷》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2月9日

附件1:呼和浩特市纪委、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doc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领导干部不严不实调查表.zip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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