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通知〉的通知》(内保发〔2024〕2号)精神,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修订保密法的重要意义,在系统学习、广泛宣传上下功夫,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列入支部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宣传宣讲等方式,抓好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深刻领会立法原意,全面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着力提升保密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附件1:《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通知》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组织部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