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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9-01-16 20:35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区宣传思想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积极选树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决定共同开展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推报人选公示后由宣传统战部上报至组委会。参评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的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月15日18: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hzytw133 @163.com,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桃李之星+学院名称”。

报送材料:《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300字个人简历、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近期生活照等材料(详见附件中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13347109732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 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

团 委

2018年1月16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rar

附件2:2018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