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团委、呼市团委《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引导和帮助学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从认知、践行、传播、引领等环节入手,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各二级学院集中在10月-11月开展“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研讨会、分享会等形式,努力实现覆盖所有青年学生,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
(二)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能做什么?——校园明辨会”。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同时,要结合“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的教育活动品牌,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三)各二级学院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形成长效机制。集中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学生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微电影等多种方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平台广泛发布,传播青春正能量,营造网络清朗空间。同时,围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组织开展“我来代言”风采展示、优秀代言人分享交流等面对面的线下活动,将“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环节有机融入到校园各类活动中去,成为学生校园生活的新风尚。
(四)广泛开展“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利用平时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团员青年学生走进学校周边社区和群众中,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三、具体安排
(一)时间:2014年10月至12月
(二)要求
1.每个学院所有团支部至少开展1次“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至少举办1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能做什么?——校园明辨会”,组织1次“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
3.为使各二级学院之间能够更好地交流观摩主题团日活动,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一览表》(附件1)发至团委邮箱;
4.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相关影像资料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团日活动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图片中的背景必须体现出“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能做什么?——校园明辨会”等字样。
5.此项活动作为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团委组织部观摩团日活动负责人:
东校区:陈可15771363857
西校区:刘晓东15598280857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汇聚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一览表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团日活动登记表
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