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阅读学分制,顺利完成各项积分任务,结合近期图书馆收集到的读者反馈意见,现将阅读学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 阅读学分的概念
阅读学分是指我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累计课外阅读纸质图书、阅读馆藏数字资源、参与各类读者活动(竞赛)三方面均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并按相关规定,经申请认定后可以在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中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 认定方法解释
了解阅读学分的认定时间与分值标准、认定原则与管理办法、阅读学分积分管理办法、认定流程、特殊认定情形等内容,请查阅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细则》。
三、本学期积分任务特别说明
本学期阅读学分各项积分任务已经开始。读者可进入超星学习通APP—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图书馆——阅读学分,查看各项任务要求。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超星学习通阅读学分系统使用说明》。本学期完成系统三项任务时间节点:2024.03.01-2024.06.20。本学期末,图书馆将对满足认定条件的全部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集中向学生所在系部提供认定证明材料。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本学期末阅读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四、特殊认定情形
获取阅读学分的途径除了通过完成上述三项任务以外,还可通过特殊认定方式获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凭公示文件及图书馆出具的证明材料在本人系部进行德育素质测评得分认定申请,认定分值100分。
(一)特殊认定情形一。图书馆对每位读者纸质图书借阅册数总量不设上限,每学期借阅册数排名前5名的同学将会成为学院的“学期阅读之星”,图书馆在学期末阅读学分认定前进行审核、公示。
(二)特殊认定情形二。学生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读书月活动或信息素养大赛并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2项的,或者取得上述竞赛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1项获奖证书的,图书馆在学期末阅读学分认定前进行审核、公示。
广大同学在使用阅读学分系统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图书馆信息技术部4121360。
图 书 馆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