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证的使用、挂失及补办

  • 发布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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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证的使用、挂失及补办

1、借阅证使用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图书馆的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在馆内借阅文献以及在电子阅览室查找资源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借阅证,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果发现借用他人借阅证,将扣留借阅证,暂停借阅权利,因转借发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借阅证持有者承担。

2、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借阅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技术部办理挂失,并在两天内还清所借图书。

因遗失要求补办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技术部补办借阅证。

3、离校

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退休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到技术部办理退证手续。学校教务部门、学生部门、人事部门在看到退证手续后才能办理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退休等事宜。

办理地点:东校区图书馆(南)303信息部张老师

西校区图书馆 二楼综合资料室

联系电话:西校区 6574792

东校区 4121360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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