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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关于成立辅导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5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呼铁院党政[2015]1号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

关于成立辅导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铁道学院辅导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按照呼职院发【2015】13号《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调整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费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对铁道学院辅导员实行量化考核,并将量化考核结果与学生管理费发放挂钩。现成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耀炜 张晓英

副组长:王晓东 曹 飞

成 员:王振康 王晓磊

二、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考核内容负责对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

2、负责对辅导员未到达考核要求内容的记载和认定;

3、负责每月辅导员量化考核及学生管理费发放的认定;

4、负责考核办法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党总支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量化考核 领导小组 通知

报 送:职院领导 党政办公室 学生处

发 至:学院领导 各科室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共印15份

附: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

辅导员量化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铁道学院辅导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处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要求,现制定铁道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结果和辅导员津贴发放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要求

1、本办法适用于担任铁道学院各班级辅导员的学生管理人员,没有带班者不在考核范围内。

2、考核实行津贴扣除制+奖励津贴

3、每月量化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分别是辅导员劳动纪律考核、学生管理考核、班级学生活动开展情况考核、其它工作考核。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扣除津贴的方法进行。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辅导员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时间:早8:10-11:50、下午2:00-5:30。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月津贴30元;旷工一次扣除本月津贴100元,事假每月原则上不得超过4次,(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每超过一次扣除本月津贴30元。

2、值班包括早操值班、晚上值班、周末值班、节假日值班

① 早操值班时间:6:50—7:20;地点:操场;职责:值班期间负责全部学生出操秩序,并处理突发事件。

② 晚上值班时间:19:30—次日8:10;地点:办公室、宿舍;职责:值班期间负责全部班级的晚自习情况、学生科办公室工作以及宿舍管理工作,并处理突发事件。(注:如发生突发事件,本班辅导员、值班人员必须到场)

③ 周末值班时间为六、日两天,值班时间:星期六下午14:00-星期一上午8:10;地点:校园内;职责:值班期间处理全院学生突发事件。

④ 节假日值班时间:全国法定假日(具体时间以值班表要求为准);地点:校园内;职责:值班期间处理全院学生突发事件。

如在值班期间迟到、早退扣除本月津贴30元;未到扣除本月津贴100元;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在岗扣除本月津贴300元;需本班辅导员处理的事件而未到岗者扣除该辅导员本月津贴200元。(注:辅导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学生管理

1、班级学生出勤管理

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时抽查,若出勤率不足90%,经学生科批准请假的除外,每次扣除本月津贴30元。

2、卫生情况管理

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时抽查,抽查结果不合格,每次扣除本月津贴30元。

3、学生违纪情况

所带班级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该班辅导员本月津贴50元;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该班辅导员本月津贴100元。

(三)班级学生活动开展情况

1、每月辅导员必须参加学生活动一次,若不参加扣除本月津贴50元。

2、每月按照学生处、团委相关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要有记载,若不按规定召开扣除本月津贴50元。

3、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上交所需材料,若未按时完成,按班级数扣除本月津贴50元;若未保证上交材料的可用性,按班级数扣除本月津贴30元。

(四)其它工作考核

辅导员除完成班级管理工作外还承担着学生科其它工作。出现一般失误,影响正常工作的,扣除本月津贴50元;出现重大失误,对学院造成声誉影响,扣除本月津贴200元。

(五)奖励办法

1、每月进行文明班级评比,辅导员所带班级每获得一个文明班级称号的奖励该辅导员200元。

2、当月工作有突出表现者,给学院带来荣誉,经考核领导小组鉴定,奖励辅导员200元。

三、津贴发放办法

1、发放津贴金额=所带班级学生人数×5元-200元-本月扣除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奖励津贴

注:扣除200元作为辅导员捆绑工资。

2、节假日值班津贴=(200元×辅导员人数+本月扣除津贴—奖励津贴)/值班人次×值班次数

注:节假日值班包括周六、日值班,法定假日值班。

本办法从2015年5月起执行。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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