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一
级指标
| 考核二
级指标
| 考核细则及计分说明
| 分值
| 材料提供科室、部门
|
综合管理
(40分)
| 民主评议
(6分)
| 教职工对铁道学院的工作作风、履职态度和工作绩效的满意度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测评结果打分排名。第一名6分,第二名5.8分,第三名5.6分,以此类推。
| 6
| 办公室
|
工作作风
(4分)
|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管理有关规定,在规定的面积指标内使用办公用房。完成目标得2分,否则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办公室
|
职业学院级重要会议、培训、讲座无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外)。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
| 2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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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管理
(20分)
| 通过会议、网络、公告栏等完成铁道学院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透明;及时主动上报铁道学院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完成目标得2分,否则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办公室
|
按规定做好合同的签订,严格规范合同交档、管理和履行,保障学院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严格遵守文件传阅、交回和保密规定。完成目标得2分,否则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减,扣完为止。
| 2
|
按要求完成的各类档案移交工作。完成目标得1分,否则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报送各类材料及报表是否及时、完整,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一次扣0.5分
| 1
| 办公室
|
下拨绩效经费使用是否规范。铁道学院违反相关规定、被举报核实存在不合理的,一次扣1分
| 3
|
铁道学院预算编制内容全面、细致、准确。按年度预算执行,无乱支、超支情况,无调整预算情况。完成目标得满分,否则得0分。
| 1
| 办公室
|
及时准确办理报销业务,未按时报销、冲账的一次扣0.2分;收款方户名、账号填写有误扣0.1分;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一次扣0.1分;未按政府采购要求而发生经济业务支出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注:铁道学院、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济业务,提供虚假或捏造的报销凭证。对于提交伪造、虚报凭证,将追究铁道学院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上报党委会及纪检部门,同时扣减全部财务绩效分值。
| 2
|
按照计划支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率达98%以上得2分,95%-98%得1分,95%以下不得分.
| 2
|
年末铁道学院学生欠费率(1-已交学费/应交学费)< ="1%,完成目标,第一名5分,第二名4.7分,其后依次减0.3分;年末学生欠费率(1-已交学费/应交学费)">1%,即未完成目标,得0分。
| 5
| 学团科
|
固定资产管理
(10分)
| 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规程等相关规定,细化铁道学院日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员职责任务,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按时配合完成学院固定资产清查任务,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数据的录入、变更等日常工作。
1.未严格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规程等相关规定,扣0.5~1分。
2.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未及时调整资产管理员,或对资产管理员的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明确等,扣0.5分。
3.未按要求按时完成铁道学院定期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或账实不符等问题突出,或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送不及时等,扣0.5~1分。
4.未及时认真完成固定资产的信息录入、更新资产异动数据等,每次扣0.5分。
5.协助配合涉及全院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积极,且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每次扣0.5分。
6.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出租、出借学院的场馆、场地、房屋、教室、仪器设备等,每次扣0.5~1分。
7.未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二级学院自行调配固定资产,每次扣0.5分。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满分5分,扣完为止)
| 5
| 办公室
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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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制度、规程等相关规定,按审批程序及时提交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招标采购计划、方案及参数等,积极协助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或配合进行验收、付款等工作。
1.未严格执行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的制度、规程等相关规定,扣0.5~1分。
2.未按时限要求及时提交招标采购计划、方案及参数等,每次扣0.5分。
3.拟招标采购项目未经过铁道学院认真研究或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的采购计划、方案及参数等不合理、不规范,不符合实际,每次扣0.5分。若因此类原因造成中标供应商无法及时完全按合同履约,或造成新购置设备不配套、闲置等,每次加扣1分。
4.未按要求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推诿扯皮,导致无法按时供货或履约,每次扣0.5分。
5.未经批准及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同意供应商调换货物或变更合同约定事项等,每次扣0.5分。
6.未及时按要求认真组织或配合验收,或未及时配合完成付款及履约的后续环节各项工作等,每次扣0.5分。
7.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或完成涉及办公耗材的采购计划、预算申请批复及所涉及的验收、报账支付流程等工作,每次扣0.5分。
(招标采购工作考核满分5分,扣完为止。如年度内没有进行此项工作,以学院各部门平均分计入总分)
| 5
| 办公室
实训中心
|
党员管理与组织
建设
(8分)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分
2.党建阵地建设情况。0.5分
3.党建工作资料建档情况,党建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1分
4.党总支、支部建设及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1分
5.党总支、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是否及时完整。0.5分
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1分
| 5
| 党总支
党支部
|
党员教育管理
|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0.5分
2.支部学习。0.5分
3.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0.5分
| 1.5
|
党员发展
| 1、党员发展工作质量、程序是否规范。1分
2、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建设情况。0.5分
| 1.5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分)
| 两个责任
| 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主动作为、主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是否认真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院各项决策部署、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目标得3分,未完成一项扣0.5分至1分)
| 3
| 党总支
党支部
|
日常监督
| 是否制定铁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将责任分解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否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严格程序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评机制和考核办法。(完成目标得3分,未完成一项扣0.5至1分)
| 3
|
廉洁教育
| 是否认真开展廉洁从政从教警示教育常态化;未发生违反师德师风和违纪违法问题,未接到举报投诉案件的得2分。
| 2
|
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工作
(12分)
| 理论学习工作
| 评分细则见《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敏感网络舆情应急管理机制等相关制度;开展意识形态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整改台账,风险点、责任清单,分析研判报告;注重资料归档,专人负责。严格管控QQ、微信工作群,班级群舆情,并向负责部门汇报。落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95分(含)以上得10分;90分(含)以上得9分;85分(含)以上得8分;80分(含)以上得7分,以此类推。
| 10
| 办公室
学团科
|
民族宗教工作
| 评分细则见《统一战线工作实施细则》和《宗教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师生民族宗教信仰摸底排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和有宗教信仰师生的工作;在所在学院师生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80分(含)以上得2分;60分(含)以上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2
|
干部队伍
建设
(2分)
| 干部日常管理
| 1.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0.5分
2.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0.5分
| 1
| 党总支
|
干部考察任用
| 1.干部的年度考核。0.5分
2.全解全聘。0.5分
| 1
|
教学管理
(7分)
| 教学管理与服务
| 做好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评分细则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先进教学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一名7分,第二名6.5分,第三名6分,其后依次减0.5分。
| 7
| 教务科
|
师资队伍建设
(8分)
| 质量工程
| 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专业带头人、教师创新团队、草原英才、青城英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名师工作室”等建设:国家级每人每室加10分,省级每人每室加8分,院级每人每室计6分;得分相加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第一名2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其后依次减0.1分。
| 2
| 教务科
|
双师素质
| 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应大于等于70%,第一名2分,第二名1.8分,其后依次递减0.2分
| 2
| 教务科
|
下企业
锻炼
| 年度应有不少于5%的专任教师下企业锻炼,第一名2分,第二名1.8分,其后依次递减0.2分
| 2
|
师资培训
| 年度应有不少于10%的教师参加专业培训,第一名2分,第二名1.8分,其后依次递减0.2分
| 2
|
人才培养
质量
(12分)
| 专业建设成果
| 1.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和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科技成果奖:国家级每项加30分,省级每项加20分
2.品牌专业、骨干专业、示范专业、重点专业以及其他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如1+X证书试点)、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库等,每专业国家级通过立项计20分验收计20分;省级通过立项计10分验收计10分;院级通过立项计5分,验收计5分。
3.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大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每人次计15分;二等奖每人次13分;三等奖每人次11分;省级教师 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每人次计10分;二等奖每人次8分;三等奖每人次6分;院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说课比赛一等奖每人次计5分;二等奖每人次3分;三等奖每人次1分。
4.其他学院认可的专业建设成果。每专业国家级通过立项计20分,验收计20分;省级通过立项计10分验收计10分;院级通过立项计5分,验收计5分。
计算办法:将以上得分相加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4.7分,第三名4.4分,其后依次减0.3分。
| 5
| 教务科
|
课程建
设成果
| 1.教务处组织开展的课程改革项目(如教学做一体化、教考分离考试改革),合格一门课程计2分。
2.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通过立项计20分验收或升级20分;省级通过立项计10分验收或升级10分;国家教职委通过 评审计7分;院级通过立项计5分验收或升级5分;
3.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每人次计15分;二等奖每人次13分;三等奖每人次11分;省级教师 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每人次计10分;二等奖每人次8分;三等奖每人次6分;院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说课比赛一等奖每人次计5分;二等奖每人次3分;三等奖每人次1分。
计算办法:将以上得分相加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第一名3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2.6分,其后依次减0.2分。
| 3
|
教师评教成绩
| 以两学期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平均评教成绩的平均值排名,第一名3分,第二名2.8分,其后依次减0.2分;
| 3
|
在校生人才培养质量满意度
| 在校生对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第三名0.8分,其它二级学院依次减0.1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取其它二级学院平均值。
| 1
|
实训室建设及管理
(3分)
| 工作评价
|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论证充分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材料、年度安全报告、设备维修及耗材记录、上级部门所需统计信息等,未按时交材料一次扣0.1
| 1
| 实训中心
|
实训室安全管理
| 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开学后每月对实训室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未检查或记录不全者一次扣0.1分,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及安全演练,没有进行或记录不全者一次扣0.2分。
| 1
|
实训室信息管理
| 做好实习实训设备维修及耗材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台账记录制度,综合运用实习实训管理系统进行实训室管理,实训室管理、设备管理、耗材管理模块信息不全者一个模块0.2分,系统不维护扣0.4分。
| 1
|
科研和社会服务
(10分)
| 科研课题立项
| 每项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市级计5分,校级计3分;每个横向课题立项加0.3分。项目经费到账每万元计1分。将以上得分的加和用本铁道学院教师人 数按职称加权平均(正高×0.4+副高×0.3+中级×0.2+初级×0. 1),得出的平均分参与排序计分。根据排名: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计2.6分,其后依次减0.2分。
| 3
| 科研负责人
|
到账科技经费
| 根据人均到账科研经费+部门系数得分排名,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其后依次减0.2分,如无经费到 账则记0分。(理工学院系数为1;其它为0.5;)
| 2
|
获奖
| 每个学术获奖加分: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0分,市级计5分,校级计3分。按照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其后依次减0.2分。
| 2
|
成果转化
| 每个科技成果转化的按转化经费每1万1分。
| 3
|
学生报到及就业率
(6分)
| 新生
报到率
| 新生报到计划完成率取各二级学院(部)所有专业的平均值。第一名2分,第二名1.8分,依次递减0.2分
| 2
| 学团科
|
毕业生
就业率
| 按《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指标体系》等相关条例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第一名4分,第二名3.8分,依次递减0.2分
| 4
| 就业科
|
校企合作
(3分)
| 校企合作
| 1.开展了实质性合作(1分)
共同研发课程、互派人员交流、共建工作室、共建厂中校或校中厂
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2.定期召开校企交流会,研究专业建设,并取得显著效果(1分)
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3.接收学生实习及就业(1分)
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 3
| 就业科
|
创新创业
(3分)
| 参赛
| 1.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学生数占比(1分)
参赛学生数占二级学院在校生的比例达到(8%或10%),参赛项目数≥5个。
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 1
| 学团科
就业科
|
团队
| 2.就业、创业课程的专职老师配备(1分)
教师有相关工作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高
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 1
|
辅导
| 3.辅导学生参加大赛(1分)组织教师团队对参赛学生进行有效指导。第一名1分,第二名0.9分,依次递减0.1分
| 1
|
学生工作
(18分)
| 学生教育与管理
| 评分细则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日常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1.5分,第三名得11分,其它二级学院(部)依次减0.5分。
| 12
| 学团科
|
团组织
建设
| 1.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加强思想引领。把牢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团日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合唱比赛、影视展播、社会实践等形式,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青年师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主动融入育人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健全、措施得力。积极承担各类院级、市级以上报告会、社会宣传等公共活动任务时组织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派出任务;
3.坚持全面从严治团,持续夯实组织基础。实施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与引导社团发展,做好对学生会指导工作。
评分细则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8分,第三名得5.6分,其它二级学院(部)依次减0.2分。
| 6
| 学团科
|
安全工作
(10分)
| 用电安全工作
| 抓好用电安全工作,无重大用电安全事故和违规用电现象发生,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每季度向后勤管理处上报用电情况,后勤管理处每季度到各处室、二级学院(部)核查一次安全用电情况,并进行记录。每发现一处用电安全隐患扣除该部门0.5分;每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除该部门0.2分。
| 3
| 办公室
学团科
|
健康防疫工作
| 做好学生体检及防疫、传染病防治宣传、上报工作,无隐瞒不报现象,无疫情、传染病扩散等责任事故。
铁道学院如发现教职工、学生有发热等疾病,应立即向卫生所报告情况,由卫生所会同疾控部门进行会诊确认。如有隐瞒不报现象,扣除铁道学院0.5分。如因此发生疫情、传染病扩散等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追究铁道学院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 2
|
安全教育工作
| 制定铁道学院安全教育学习计划、学习安排,有组织领导机构、学习资料、学习记录、新闻报道、档案规范等相关材料,每学期不少于4次。
| 1.5
| 办公室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有组织领导机构、档案规范等相关材料;出现安全事故1次,取消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扣2分。
| 1.5
|
消防安全工作
| 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组织领导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教育、档案规范等相关材料,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学期组织消防演练至少1次。
| 2
|
合计
|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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