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实训(验)室安全责任书
(三级)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入实训(验)室开展教学活动的人员是教学活动过程中实训(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实训(验)室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实训(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内容:
1.实训(验)人员进入实训(验)室工作前,完成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知识考试,满足实训(验)室准入要求;
2.在实训(验)前,熟知实训(验)步骤,了解实训(验)中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做好实训(验)、项目安全风险分析;
3.在实训(验)中,严格遵守实训(验)标准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实训(验)流程;
4.在实训(验)后,登记器材使用状况,清理实训(验)现场,对于实训(验)废弃物按规定妥善处置;
5.实训(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实训(验)室负责人报告。
实训(验)室负责人: 实训(验)人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