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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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文件精神,增强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充分发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引领作用。人文与旅游系拟协办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读写教学分会;

(二)协办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文与旅游系。

二、参赛对象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校学生(不限专业)

三、大赛介绍

(一)大赛题型

1.全国初赛(校赛)题型: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初赛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读音、错别字、成语词语解释等,从多方面考察参赛者的汉语言文化基础,报名后会有往届真题和模拟赛演练学习。

2.全国决赛题型:命题写作、普通话朗读、硬笔字书写。

在实际应用方面考察参赛者语言文字能力,主办单位会提供往届优秀作品学习。

(二)报名方式

我院学生即日起至518日通过扫描二维码(511日后补发通知),加入下方报名群,由协办工作小组统一分配指导教师。

报名费由主办方收取,并全权负责相关内容解释,协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仅协助组织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http://www.yywz.org.cn/i/342746/3)

3.参赛地点

1)工作小组安排教室统一组织参赛者集中参赛;

2)无法到达指定场地集中参赛者自行安排参赛地点。

3)在工作小组安排下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yywz.org.cn/i/342746/3)即可参赛(务必以此协办单位网址进入参赛),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加

4.参赛准备: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5.大赛日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17点;

2)初赛模拟赛将于5月下旬举办;

3)校赛(初赛)场次预约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9日;

4)校赛(初赛)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1日;

5)决赛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5日;

6)决赛时间:暂定2023年6月17日

7)决赛评审时间:2023年6月18日—7月15日;

8)决赛获奖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下旬;

9)决赛证书颁发时间:2023年7月底—8月初。

6.奖项设置

1)校赛(全国初赛)

校赛奖项

获奖人数

奖品类别

一等奖

10人

A类奖品

二等奖

20人

B类奖品

三等奖

30人

C类奖品

优秀奖

50人

D类奖品

校赛奖项说明:

赛后由主办方统一评选初赛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电

子版证书。

②校赛及决赛师生同奖,指导老师仅取最高奖项颁发奖品(一名老师可以指导多名学生,一个学生只能有一名指导老师)。

③校赛奖品由我校单独设立颁发,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弃赛不予颁发奖品。

2)全国决赛

奖项

获奖比例

奖励

特等奖

每组前三名

荣誉证书+奖杯+精美奖品

一等奖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3%

荣誉证书+奖牌

二等奖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15%

荣誉证书

三等奖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20%

荣誉证书

优秀奖

不超过本组决赛参与人数的10%

荣誉证书

决赛奖项说明:

①全国决赛评奖:初赛分数占总成绩比重的30%,决赛分数占比重的70%。

②在颁奖时将统一颁发邮寄决赛所有获奖者荣誉证书,费用均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③有机会在官方平台进行表彰。

由主办单位全权负责解释。

3)其它奖项

①决赛特等奖获得者及优秀指导老师有机会受邀出席第十九届全国语文教育高峰论坛。

②决赛特等奖获得者有资格被推荐在国家级期刊《语文世界》杂志发表作品。

四、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应秉持诚信态度,不得抄袭、作弊。如经大赛组委会查实有抄袭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二)决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展览、画册、出版物、行业宣传、网站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三)在已领取报名配套服务后或在报名倒数第三天开始概不受理退费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大赛组委会有权改变大赛方案或终止大赛,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四)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其本人同意和自愿遵守本届大赛的各项规定。

五、协办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赫:18747993431

马睿旋:0471-4121322(人文与旅游系教务科)

 (答疑负责人):13274791636

 

 

人文与旅游系

2023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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