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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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全民普通话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引领作用。人文与旅游系拟协办全国大学生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读写教学分会

(二)协办单位:党委宣传统战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文与旅游系

二、参赛对象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校学生(不限专业)

三、大赛介绍

(一)大赛题型

1.全国初赛题型:单音节字词、多音节字词、语序判断、短文朗读

2.全国决赛题型:普通话朗读(视频)

(二)报名方式

我院学生即日起至518日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下方报名群(511日后补发通知),由协办工作小组统一分配指导教师。

报名费由主办方收取,并全权负责相关内容解释,协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仅协助组织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http://www.qmpth.com/

3.参赛地点

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qmpth.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参赛(务必以此协办单位网址进入参赛)

4.参赛准备: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根据试音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佩戴耳机)。

5.大赛日程

1)报名及初赛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

2)初赛分数复核及决赛入围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4日。

3)决赛时间:2023年7月9日。

4)决赛获奖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中旬。

5)决赛证书颁发时间:2023年7月下旬。

6.奖项设置

1)全国初赛

大学生组/教师组

奖项

获奖比例

奖励

一等奖

92-100分

荣誉证书

二等奖

86-91.9分

荣誉证书

三等奖

75-85.9分

荣誉证书

优秀奖

60-74.9分

荣誉证书

初赛奖项说明:

初赛所有获奖者颁发电子版获奖证书,如需纸质版证书,可向组委会申领,邮费自付。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未获奖颁发电子版参赛证明

2)全国决赛

大学生组/教师组

奖项

获奖比例

奖励

特等奖

1名/组

荣誉证书+奖杯

+奖品+1000元奖金

一等奖

5%/组

荣誉证书+奖杯+奖品

二等奖

12%/组

荣誉证书

三等奖

20%/组

荣誉证书

 

奖品比例

奖品类别

校内前10名

A类奖品

校内11-30名

B类奖品

校内31-60名

C类奖品

决赛奖项说明:

颁奖时统一颁发邮寄决赛获奖者荣誉证书,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②师生同奖,指导老师仅取最高奖项颁发奖品(一名老师可以指导多名学生,一个学生只能有一名指导老师)。

③决赛奖品为我校单独设立颁发,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弃赛不予颁发奖品。

四、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应秉持诚信态度,不得抄袭、作弊。如经大赛组委会查实有抄袭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二)决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展览、画册、出版物、行业宣传、网站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三)在已领取报名配套服务后或在报名倒数第三天开始概不受理退费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大赛组委会有权改变大赛方案或终止大赛,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四)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其本人同意和自愿遵守本届大赛的各项规定。

五、协办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赫:18747993431

 勇:15848915999

 (答疑负责人):13274791636

 

人文与旅游系

2023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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