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合作协议书
甲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文与 乙方:
旅游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 地址:
大学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471-4121231 联系电话: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培养目标及要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共同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结为校企合作单位。甲方按乙方需求提供实习学生,乙方安排落实实习学生工作岗位。实习生姓名:
,实习生人数: 人,实习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对实习生在乙方的实习情况有知情权,乙方给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要与甲方充分沟通,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
(二) 甲方委派教师到乙方检查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时,乙方要给予配合。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教师的食宿,并给予补助。
(三) 乙方如发生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撤回实习生。
(四) 甲方要按照与乙方协商、确认过的人员和数量选派实习学生,如要更换或增减实习学生,必须经乙方认可。
(五) 甲方为所有实习生安排相应的实习指导老师,负责配合乙方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六) 甲方应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乙方对实习生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如发生实习生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违纪实习生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分。
(七) 甲方确保实习生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劳动能力和正常行为能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用甲方实习生的权力。
(二) 乙方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实习生进行教育和处罚,有权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长时间达不到工作岗位要求的实习生予以辞退。如发生辞退实习生的情况要提前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派人领回实习学生。
(三) 本协议规定的实习期结束后,在乙方和甲方实习生自愿的前提下,实习生可继续留在乙方单位顶岗实习直至毕业。
(四)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生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同时为实习生提供实习津贴(_______元/人/月)并享受其他待遇(具体按照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 乙方有义务派出专业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学习有关规章制度。
(六) 乙方不得安排实习学生做超越正常范围的工作,不得侵害甲方实习学生的合法人身权利。
(七) 乙方依据甲方实习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实习鉴定成绩(鉴定表由甲方提供)。如甲方实习生不能按约完成实习期,乙方可不为甲方实习生出实习鉴定成绩。
(八) 实习期间,实习生如不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有其它异常行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它
(一) 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乙方:
人文与旅游学院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