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师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加强疾病预防,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预防保健,切实增强我校师生的健康保健意识,规范师生体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院教工(包括离退休教工、在编在职教工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和所有在校学生。

二、工作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

2.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

3.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检查资料,全面、准确地进行健康

状况评估;

4.加强健康促进,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三、体检分类

1.入职体检:新教工经面试合格后,组织人事处负责通知

并安排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常规体检:每年组织学院教工健康体检一次。各部门负

责通知教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个人保管;

3.每年组织女教工(含离退休)妇科体检一次。各部门负责通知女教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个人保管;

4.医药卫生系每年秋季开学组织全体学生健康体检一次,各系部负责组织学生到地点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医务所提出申请复查。

四、体检项目

1.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项目体检;2.常规体检:内科、外科、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胸透(片)、肝功、肾功、血脂、血糖、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

肿瘤标志物、甲状腺B超,45岁(含)以上男性膀胱前

列腺彩超等;

3.学生体检:形态(身高、体重、血压、肺活量)、五官(视力、色觉、嗅觉、听力、扁桃体、沙眼、龋齿)、内科(心、肺、肝、脾)、外科(头部、颈部、胸廓、脊柱四

肢、皮肤、淋巴结)、肝功、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

加胸部X光片)等。

五、体检机构

根据体检项目择优确定符合资质和条件的体检机构。

六、结果

1.教师体检结果由工会整理、归档。

2.体检报告由学生处负责填入学生本人健康档案。

3.对患有慢性病的学生发“告家长书”,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健康状况,及时前往医院检查,及时治疗。医务所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并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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