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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双高计划”项目中期绩效评价 整改工作的通知

“双高”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双高计划”项目中期绩效评核查组反馈意见,请各任务责任部门对中期绩效评价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具体内容如下:

1. 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与任务书、网上填报绩效目标顺序相对应。

2. 佐证材料必须添加目录、标注页码,保证内容的清晰度。

3. 精简内容,能支撑建设成效即可。

4. 经费使用情况务必与计财处核对清楚。

5. 因不可抗力无法完成的建设项目,收集已取得且对等的项目替代,并提交调整绩效目标书面说明材料,于12月30日前上报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张美英处(调整说明中需包含原内容、调整后内容、调整原因及替代成果等),经学院统一研判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 各责任部门于1月5日前将整改后的支撑材料以项目序号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zlgl_142@163.com。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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