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命题与管理办法
试卷命题与管理工作是考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不断规范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命题:
1. 试卷命题工作实行二级学院分管院长领导负责制。此项工作在二级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二级学院教务科主持,由二级学院教研室组织实施。
2. 命题工作要在该课程结课前两周完成。
3. 命题工作原则上采用“教考分离”的方式,体现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客观反映教与学的质量。要逐步建立完善试卷库和试题库,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如果内容与现行教学大纲相符,可利用试题库命题,并及时做好试题库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4. 命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知识应用型试题,以体现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的导向性,专业课要与职业资格考试接轨。试题内容要覆盖教学内容的85%以上。根据课程特点分布客观与主观性试题,一般情况下,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比例为3:2。
5. 试题要难易适中,按照比较容易试题约占60%、一般难度试题约占30%、比较难试题约占10%的比例分布。
6. 题型要多样化,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简答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应用题、论述题等题型编制试卷。
7. 题量要适中。考试课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考查课时间一般为90分钟,要使大多数学生能用80%的时间答完试卷。
8. 考试课必须同时编制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中允许有20%以下的内容重复,教务处抽取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备考。
9. A、B两套试卷必须都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标准答案要准确、规范,要把题号及答题步骤写清楚;评分标准采分点要细致、清晰,便于评分。
10. 实训考核命题应参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命题要求是该项实训技能应知的相关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试应拟订考核方案,包括考核项目、考核目的、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等内容。
11. 命题结束后,教师要用统一的试卷模板做成电子文稿,连同纸质样卷(纸型为B5、标准格式见附件1)在结课两周前交所属教研室。
二、 试题审核
1. 命题教师要在开考前两周填写《试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试卷一并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二级学院教务科,由二级学院教务科科长进行审定签字,二级学院教务科审定后汇总本院所有试卷交分管院长审批,审批后将一份《试卷审批表》存档,另一份与试卷样卷(A、B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于教务处安排指定的时间内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进行审核。
2. 教学运行管理科在收到试卷后,要认真做好试卷的抽查审核工作,并做好期末考试使用试卷的确定工作,合理安排试卷印制时间;对抽查不合格的试卷退回二级学院责令限期修改,并追究二级学院分管院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教务处每学期都要对二级学院试卷命题工作进行监控、记录和总结通报,并将此结果纳入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中。
三、 试卷移交
1. 样卷及成品试卷在移交过程中,命题教师与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 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都要派专人负责试卷的移交工作,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经手人都要在《试卷交接登记表》(见附件3)上签字。
四、 试卷印刷
1. 二级学院教务科将样卷及《试卷审批表》转交文印室印制,文印室工作人员要按《试卷审批表》上填写的份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印刷任务。
2. 文印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收没有签字及其它不符合规格的试卷。
3. 试卷印刷过程中的废卷要及时销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4. 试卷印制完成后,二级学院教务科应及时到文印室取回试卷,文印室工作人员要做好成品试卷领取登记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经手人必须对试卷进行清点,在《试卷交接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移交成品试卷。
5. 试卷印刷期间,非文印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文印室。
五、 试卷封装
1、 二级学院取回试卷后,教务科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做好试卷封装工作,试卷封装一定要按考场进行,多张试卷一定要进行装订,封装试卷要用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试卷袋。
2、 试卷袋在密封前要把《考场记事单》(见附件4)一并装入试卷袋中,要求公共课装三份《考场记事单》,专业课装两份《考场记事单》。
3、 密封后的试卷袋上要认真填写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班级、考场、试卷份数及监考教师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 试卷管理
1. 封装后的试卷要由专人、专柜保管,保证试卷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2. 开考前,二级学院教务科要做好监考教师试卷领取的登记工作,并将学生考场座次表一并交监考教师。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负责清点试卷,无误后将试卷以考场为单位装订,连同考场记事单一并交二级学院教务科并签字确认。
4. 教务科收卷人员收齐试卷后,要及时连同其中一份《考场记事单》一并交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进行阅卷,另一份《考场记事单》留教务科,公共课还要交公共课任课学院一份。阅卷过程中禁止将密封线拆开。
5. 批阅后的试卷要依次按《考场记事单》、试卷分析报告单(包括成绩单)、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试卷的顺序装订,由二级学院教务科负责妥善保存,该届学生毕业三年后方可销毁。
七、 试卷查阅
1. 学生对成绩评定有疑义需要查阅试卷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试卷查阅申请》(见附件5),经任课教师及班主任签字后,报试卷存放学院教务科审批后方可查阅。
2. 查阅试卷的范围限于试题评阅、登分、合分差错,评分尺度掌握的松紧程度不属复查范围。
3. 经查阅成绩确实有误的,要按《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进行成绩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