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 发布时间: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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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重视师德修养,规范职业道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规范教职员工日常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1.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钻研

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实践技能和工作能力。

2. 举止文明,谈吐得体,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纪守法,自觉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制止不良行为与现象 。

3. 衣着整洁大方,仪态端庄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修饰适度。

4. 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非指定场

所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看淫秽书刊和黄色录像,不到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远离毒品。

5. 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坚持以学生为

主体,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 节约使用教学、办公资源,节水节电,杜绝铺张浪费。

7. 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爱惜公私物品。

8. 参加会议要准时到达,主动关闭手机,遵守会场秩序及纪

律,保持环境卫生,退场时礼让领导来宾,不得拥挤、喧哗,有秩序地退场。

9. 团结协作,谦虚互尊,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以宽容之心待

人,以文明之心处事。不在背后非议同事及上下属,各负其责,部门之间积极沟通,培养和谐的团队精神。

一、教师

1.自觉遵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

备课、组织课堂教学,维护课堂纪律,保证教学质量。

2.授课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板书工整,设计合

理,书写规范,科学使用多媒体教学,上课时不得开手机。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发扬学术民主,遵守学术道德,严肃学

术批评,不吹捧或打击、压制他人,不以弄虚作假或剽窃等手段获取个人名利。

4.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与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

不体罚、讽刺和挖苦学生,不做损伤学生自尊心的事,不发表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5.自尊自爱,廉洁从教,不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向学生或家长索取、收受礼金,不得对学生报复。

6.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与身心健康,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注重

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

7.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疏导,建立民主、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8.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努力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

二、行政人员

1.自觉遵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行政人员工作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讲求工作效率。

2.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服务教学工作的理念。

3.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4.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窜岗、脱岗、

聚众聊天,不得上网玩电子游戏及网聊。

5.领导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回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保持办公室整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

7.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提供有关保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8.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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